海绵城市建设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和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的城市建设发展方式。而在各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应该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充分把握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2013年,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指出:“要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14年,住建部制定下发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各省市也都紧锣密鼓的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培训,印发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不少地方政府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还进行详细规划,进一步的在“十三五”期间加强和推广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有的省、市还率先进行了推进试点工作,如江苏省就在2016年选择南京市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首批试点单位,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通过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能够在极大程度上系统解决民生关切的城市内涝、水体黑臭等城市病问题,为全面提高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等问题的治理能力,改善城市居民居住和生活环境,推进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和节能减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南京市建邺区建设局(区海绵办)在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考核中连续位列前茅,为建设南京河西现代国际新都市作出了重要贡献。
充分把握海绵城市建设的适用范围。海绵城市建设应充分认识到场地径流组织对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的重要性,要注重场地道路、铺装、绿化景观等下垫面的竖向高程施工。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每次在组织项目海绵城市建设专篇评审时,都十分强调和着重提醒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重视项目场地竖向高程与周边排水管网径流方向高程之间的关系,确保项目海绵设施与周边整体景观有机衔接。通过近几年我们在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中的探索和总结,目前,海绵城市建设的适用范围主要应在新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和城市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道路建设改造、城市园林绿地改造、城市内河水系治理、城市易积涝积水点整治等工程中。
充分把握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形式。根据国家住建部制定下发的《海绵城市建设指南》,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实施形式包括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花园、人工湿地及地下管廊等。透水铺装主要有透水砖和透水混凝土路面等类型,起到吸水、渗水或透水、保水、过滤可弹性处理雨水作用;植草沟和雨水花园主要起到蓄水与补充地下水并能净化雨水的功能,可与其他单项海绵设施、城市雨水管网系统等实现有效衔接;人工湿地则是由人工建造和控制运行的与沼泽地类似的地面,是将污水、污泥有控制的投配到经人工建造的湿地上,再经过物理、化学、生物三重作用后,对污水、污泥进行处理的一种技术,是一个综合的生态系统,是有利于改善人类生存空间环境、造福人们生活的工程;而地下管廊则起到排水组合安置城市配套设施的作用。所以,采用何种形式,则要因地制宜的从工程项目实际出发,进行合理选择和把握。
充分把握海绵城市建设的效益指标。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不论采用何种实施形式,都要充分把握好建设过程中的效益指标,而这个指标主要的就是包括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两个方面。其中经济效益主要是要充分考虑到在设置海绵城市建设中,在保证达到场地有效蓄水、排水能力与地表径流中污染物有效净化,以及实现雨水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其投资成本能与传统开发模式持平,若有下降则为最佳的投资,也是有效节约国家资源与政府投资资金的基本前提。而生态效益则主要表现在雨水有效收集利用、增加地下水回补量、保护下游水环境、消减污染物排放和缓解“热岛效应”等,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需着重考虑权衡的要素之一。
充分把握海绵城市建设的材料属性。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我们要充分把握好建设材料的属性,才能有力保证海绵城市建设的质量,同时这也是事关城市高质量发展与百姓生活环境条件改善的大事。因此,要在材料透水性能、抗压抗弯拉强度、是否耐高温、是否抗冻融、可否有效降噪音、能否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是否环保无毒及经济性价比高等方面加以综合考虑比较。特别是对材料的透水性能是否稳定、强度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高温条件下道路是否会变形且能大大缓解“热岛效应”、严寒天气下能否有效保证路面结构无变化、使用的材料是否无毒、无味等,都是城市居民非常关注和关心的重点。所以,充分把握好海绵城市建设的材料属性就显得十分的重要了。调研中发现,广大居民普遍对在城市建设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这个新生事物抱着积极支持的态度,同时也非常关注海绵城市建设材料使用的环保安全性能,所以这也就给我们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充分把握海绵城市建设的管理规定。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顺利落地生根,各地在先后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和实施意见、制定和下发了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还陆续提出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印发了关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施工及验收要点等,对建设、发改、财政、规划、水务、交通、生态环境、绿化园林、房产等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具体划分,对各部门在海绵城市建设活动中所承担的具体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从而有利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能够充分把握好海绵城市建设各项管理规定,有利于理顺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各种关系,进而保证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有力推进。
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各级政府的发改部门能够事先做好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强化审查、财政部门在项目资金上做好保障和合理监管、规划部门负责做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建设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在立项与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相关要求的落实、房产部门在项目建成完工后做好顺利移交衔接并将海绵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与管理要求纳入房屋建筑销售许可及物业管理相关环节等,整个海绵城市建设任务才算是圆满完成。
近几年来,南京市建邺区建设局(区海绵办)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上连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深化研究,对辖区内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组织专篇评审,并于近期组织新建的住宅小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试点验收专题研讨和观摩交流活动,有力保证了建邺区成为南京市首个海绵城市专项验收项目,在严格按照南京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施工及验收要点基础上,顺利通过了竣工验收。目前,该区对辖区内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了“十四五”专项规划,辖区海绵城市建设在新建和改造项目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水务、生态园林等项目中得到了顺利推进,也得到了各方面有力支持。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精细化管理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为此,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的要求,切实要注意把握好海绵城市建设的六个方面,以实际行动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作者系南京市建邺区建设局四级调研员、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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