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8日讯冠石科技(605588.SH)于8月12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盘,冠石科技报57.81元,涨幅10.01%,成交额4.56亿元,振幅11.06%,换手率44.14%,总市值42.26亿元。
8月12日上市当日,冠石科技开盘报32.90元,收报39.48元,涨幅43.98%。随后三个交易日该股连续涨停,收盘价分别为43.43元、47.77元、52.55元,涨幅分别为10.01%、9.99%、10.01%。
冠石科技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显示器件及特种胶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半导体显示器件包括偏光片、功能性器件、信号连接器、液晶面板、生产辅耗材及OCA光学胶等,主要应用于液晶电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等带有显示屏幕的消费电子产品;特种胶粘材料包括胶带、搭扣、泡棉、保护膜、标签等各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轨道交通及汽车行业。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张建巍直接持有冠石科技62.70%的股份,并通过镇江冠翔间接控制公司3.08%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5.78%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冠石科技于6月17日首发过会,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63次会议对冠石科技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显示器件及特种胶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偏光片单位加工毛利波动较大的原因,2020年自购原料模式下毛利率增长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液晶面板、生产性辅耗材、特种胶黏材料和OCA光学胶业务模式以及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说明相关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体外支付或商业贿赂等情况;(3)液晶面板和OLED功能性器件产品实现收入及毛利持续下滑的影响因素及其消除情况;结合功能性器件业务及毛利率出现萎缩的原因,分析对应的生产线经营资产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以及募投项目的可行性;(4)贸易类业务和委托加工类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商业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业务模式包括原料自购、受托加工和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收入持续大幅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8年以来大规模采用原料自购模式的必要性;(2)在与发行人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情况下,主要供应商通过发行人加工后向主要客户供货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无偏光片卷材生产能力的情况下,能与主要客户保持业务稳定和持续的核心竞争力及具体依据;(3)“in-line”模式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方向,发行人液晶面板主要客户将液晶面板加工业务直接委托给发行人外协厂商是偶发事件还是发展趋势;(4)主要客户对供应商提出的“属地配套”要求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该模式下发行人是否对主要客户具有重大依赖,是否具有议价能力;成都冠石、咸阳冠石是否具有开拓第三方客户的能力;(5)上述情况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冠石科技本次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827.5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27.42元/股,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温桂生、杨栋。
冠石科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6亿元。冠石科技于7月28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冠石科技拟募集资金4.56亿元,全部用于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
冠石科技发行费用总额为4523.26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3006.6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及验资费用504.72万元,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503.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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