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平阳1号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根据公示,平阳1号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浙江省平阳县东部海域,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74km,水深35~38m,规划面积约90.3km2。
项目装机615.6MW,包括38台单机容量为16.2MW的风力发电机组,海底电缆长度共计175.4km,其中66kV海缆100.6km,500kV海缆74.8 km(单回路),1座500kV海上升压站。海缆登陆后至陆域集控中心,陆域电缆、集控中心及送出线路等工程另行开展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工程总工期约为12个月,建设单位为平阳润洋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为金风科技旗下子公司。
根据公示,平阳1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增加电力供应并改善地区电源结构,推动温州沿海风能资源的开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工程建设和运行带来的海洋生物损失可通过适当的生态补偿等进行修复,其它不利环境影响大多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减小或避免。只要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实施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不存在制约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因素,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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